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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芝光劉秀英結婚證書

此文物為屏東市大鵬七村姚芝光先生與劉秀英女士於民國37年(1948年)2月29日於徐州結婚之證書。

證書上印有結婚證書、百年好合及五世其昌等字樣。

證書中為證詞印有:嘉禮初成,良緣遂締。情敦鶼鰈,願相敬之如賓;祥葉螽麟,定克昌於厥後。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結鸞儔,共盟鴛牒,此證。

婚書自右至左記錄著一對新人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並列有張仙洲、邢瑞鑫為介紹人,朱伯亞先生為證婚人,主婚人樊慶章,且蓋有個人私章。

姚芝光與劉秀英為媒妁之言,於徐州成婚後,前往南昌數月,於年底搭機前往臺灣,先至佳冬,之後移至屏東空軍基地小營門,最後於大鵬七村定居。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屏東縣愛鄉協會
  • 創作者
    不詳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48/02/29
  • 媒體類型
    有形文物
  • 尺寸
    證書長51公分;寬37.5公分;證書包裝長39公分;寬6.7公分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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