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桃園市龜山區原陸光二村773號眷戶馮梁仙鳳提供,她媽媽丁嶺鳳的中華民國備役軍人眷屬身分補給證(簡稱眷補證),發證日期民國80年(1991) 1月1日。
按照證上記載,服役的當事人為馮梁仙鳳的先生馮承保,丁嶺鳳是他的媽媽。對此,馮梁仙鳳解釋道:「對,他姓我們家的姓,馮,因爲他給我媽媽做兒子,本來,我也姓馮,但是,因爲要結婚報眷補證,要用眷糧,他們說你姓馮,這樣,兄弟姊妹不能結婚的,不能報眷糧,」就在名義上將她給了鄰居梁景夫、陳鳳姐收養,「所以我改他們家的姓。」可見那個時代的人,只為了五斗米填飽肚子,豈止折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