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張若彤談老兵重婚的法律

「臺灣後來承認重婚有效,是透過大法官解釋來解決的,因爲要突破法律的規定性一定要透過釋憲,所以最後是由大法官講一些理由,他主要的理由是說,因爲事實上你不可能用一個沒有期待的可能性去要求一個人守著完全沒辦法見面的一個婚姻,就是二個人無法一起共同生活,因爲婚姻的內容就是同居共財,你事實上沒有同居共財,可能性是即使你想也沒辦法,所以例外,大法官在這個地方開了一個後門說OK。」桃園市平鎮區原忠貞新村眷戶張若彤說。

不過,前婚是消滅還是怎樣,他說他不知道,因爲大法官後來又開了一個後門,就是說有很多人是因爲信任法院的判決或戶政的登記,所以她覺得我的前婚已經離掉了,或者法院判決我們離了,然後我跑去跟人家結婚,後來戶政的戶籍地登記因爲某些原因被推翻掉,或者是法院的判決因爲某些原因被推翻掉,事實上變成二個婚姻,這個狀況如果完全依照法律的話,後婚一定是無效的,可是大法官又開了一個例外,就說如果是因爲信賴法院判決或戶政登記才去結婚,這個後婚是有效的。總之,有這二個例外。不過,這其實只有眷村才會發生,而且很常見。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張若彤
  • 時間資訊
    採訪時間
    2020/06/08
  • 媒體類型
    聲音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點
    錄製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陸光新城 (121.331905, 24.9955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