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兵在大陸其實是有老婆的,這件事情其實是很後來,我記得是在我唸法律學系的時候才解決這個問題的,說到底就是哪一個婚姻有效的問題。因爲在現在的《民法》裡,重婚就是無效,而且還有罪,這是重婚罪,那要怎樣解決兩岸隔絕之後的這個問題,就是例外承認後婚有效,其實我們村子很早就出過一個這樣的案子。」桃園市平鎮區原忠貞新村眷戶張若彤說他還將其寫成小說。
就有一個女生到忠貞新村,在這邊跟一個男生結婚了,生了小孩,幾年後,她在大陸的老公帶著小孩在這個村子找到她,這怎麼辦?這裡所有人都知道這件事情,結果是後婚的,就是在臺灣結婚的這個先生和這個女生,以及他們的小孩,引爆一顆手榴彈,全家一起帶走,這個事情最後是這樣結束的,然後,她在大陸結婚的那個老公,就是後來才來這的那個和他們在大陸生的小孩就一直待在我們村子,據說他因爲沒有謀生能力就到處收破爛,雖然是收破爛,但是他對女兒非常好,那時候很多人沒有鞋子穿,只有她有鞋子穿。可是,有一些小朋友可能很討厭別人跟我不一樣,就說我們都沒有鞋子穿,爲什麼你有鞋子穿,所以大家都欺負她,罵她沒有媽媽,後來有一次,有人就一把火把她的鞋子燒掉了。其實我們這邊很早就出過這樣的一個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