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桃園市龜山區原陸光二村773號眷戶馮梁仙鳳所提供,陸光二村自治會會長祝戡的公告信,發信時間民國88年(1999)。
該信係於個人資料意願調查統計是日所發,並藉工作人員的熱心,強調「自治會的委員及熱心的義工們決心團結合作、排除萬難,減低大家時間和金錢的浪費,完成爭取第二代繼承權及遺眷的繼承權,最後完成全村改建前準備工作」,希望大家再收到第二次作業規定通知時能全力支持、配合、指導。
當年,由於陸光二村係原地拆遷改建,故原住戶的權利包含土地清冊的劃分、原國防部所發眷舍居住憑證、改建時原眷戶租金補助及購買改建後的眷舍類型等,而這些行政工作都是由自治會會長處理,可知當時自治會甚有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