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桃園市龜山區原陸光二村67號眷戶潘德勝所提供的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證明書,頒發時間民國104年(2015)7月7日。
由於「潘德勝曾參與對日抗戰,犧牲奉獻,功在國家」,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假抗戰勝利七十週年,「再特頒發抗戰勝利紀念章壹座,以昭尊崇」,編號抗勝字第1040010930號。
要特別說明的是,此章是逾70年二次頒贈,首次是於民國35年(1946)10月頒發抗戰有功官兵。獎章之章體與涵義同當年之紀念章,只是在色澤上微調。紀念章為「襟授」式,緞帶外側至內為紅藍黃三色,中置國徽。章體之外觀,下方為象徵七七事變的盧溝橋,上方有一面國旗和當時領導抗戰勝利的中國國民黨黨旗,中間為當時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1887-1975),象徵蔣中正帶領國軍對日抗戰勝利戰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