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桃園市龜山區原陸光二村479號眷戶李先泰所提供的結婚證書,簽約時間民國49年(1960)8月21日。
李先泰說,他跟太太葉愛玉是於民國48年(1959)八七水災國軍部隊救災時認識的。葉愛玉,彰化人,民國30年(1941)生,在5個姊妹中排行老二。由於軍眷有基本保障,所以家中並不反對,交往一年後,他們即於中壢結婚,並由周嶽、林炳坤擔任介紹人,其指揮官陳宗魁擔任證婚人,連長熊厚敬、葉曉擔任主婚人。婚後不久,他即隨部隊移防烈嶼,葉愛玉則搬回彰化娘家居住,前後產下2男1女。
八七水災,民國48年8月7日至8月9日發生在臺灣中南部的嚴重水災,災區範圍廣及13個縣市,其中以苗栗縣、臺中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和臺中市最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