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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連賣藥團時期-團員合照

民國四零年代賣藥團的團員合照,由左至右為林基登(團長林基掌五弟)、阿珠(演員)、麗雲(演員)、林基掌(賣藥團團長)、錦菜(演員)、素連(藝名,本名為王曾叔養,1938年生,嘉義人)、翠娥(演員)、阿狗叔(樂師)、蔡龍王(樂師)、徐先生(樂師)。(人物名稱根據照片提供者素連回憶,多為小名或藝名,本名不詳)照片中可見坐著的團員手持演出用的樂器,上方懸掛著廣告用的錦旗,宣傳販售台北愛國堂出品的虎頭血精寶。

賣藥團居無定所、餐風露宿,然而也許是受精彩的表演吸引而生憧憬,或單純是為找個工作討生活,若是一個組織成熟的團隊,仍然會有許多自願報名參加的團員,照片提供者素連當時參加的團隊便是如此。圖中央站立的三名女性表演者甚至穿著統一的團隊制服。然而就算是一個較有組織的團體,素連女士說平時生活依舊是「拍鼓的兼駛車」,大家都要兼做許多工作,連演員也要會鑼鼓開介,只是很難打得像專業武場樂師一樣好聽,團隊中每個人都身懷絕技、互相扶持。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吳翊甄
  • 時間起
    195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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