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50年代,紀錄臺灣省立花蓮女子中學(即今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簡稱花蓮女中、花女)的樂隊進場景象。根據2020年(民國109年)6月24日於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辦理的「典藏洄瀾-數位共創:花蓮縣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之花女老照片討論會活動中資深校友分享,當時學生加入樂隊設有成績標準,如果低於成績標準則會遭到退隊的處分,而如果是花女初中部的學生在直升高一時的暑假,則需要提前先入隊練習。照片中最前方拿著校旗跟國旗的旗手是有身高限制的,需要身高170公分以上。花女於日治時期名稱為花蓮港高等女學校,後歷經多次變遷,1937年(昭和12年)改為「花蓮港廳立高等女子學校」,1945年(民國34年)則改名為「花蓮女子學校」,1946年(民國35年)再改為「臺灣省立花蓮女子中學」,學校中設有高中部與初中部,1968年(民國57年)因實施9年國民義務教育,初中改制為國民中學,花女初中部遂停辦, 1970年(民國59年)改名為「臺灣省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2000年(民國89年)因精省改名為「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直到今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