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為1966年(民國55年)「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成立時第一批委員,她們都是尋常人家的家庭主婦。功德會成立前有一段故事:1966年(民國55年),出家未久的證嚴法師到鳳林鎮某間診所探視一位住院的信徒,當她從病房出來,赫然看到診所地上流的一灘血跡,那是一位從豐濱山上小產的原住民婦人被家人抬了八個小時的山路來到這裡,因為繳不起八千元的款項又被抬走,所留下的殘酷見證,當時證嚴上人難過萬分,立下決心「要設法存錢來救人」,「一灘血」的故事激發證嚴法師創辦慈濟的力量,於是她在花蓮佳民村普明寺成立了「佛教克難慈濟功德會」,以「濟貧解困、救苦救難」為宗旨。此事件無法驗證是否為證嚴法師親眼所見,或是聽人轉述,也因此故事隱射某位醫師而曾被醫生家屬告上法庭,最後以證嚴法師被判處民事賠償101萬元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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