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攝於民國1965年,陳桂英女士17歲剛出道時,手上拿著的是觀眾致贈的錦旗。地點應為高雄港都江山樓前(現高雄市鹽埕區台灣歷史博物館後方)。
陳桂英女士(本名李陳桂英,1948年生,高雄人)於1964年加入賣藥團,亦曾參與廣播歌仔戲演唱及錄製,後與先生李明智成立獨唱團於各地走唱賣藥,由陳桂英一人分飾劇中各個角色,聲線變化精準明確,且音色圓潤,時常吸引許多觀眾。陳女士當時加入的「明星廣告團」,販售「明星製藥廠」的藥品。此照片由一位常常去看賣藥團演出的記者拍攝,該位記者很喜愛陳女士的演出,每次在現場拍完照後都會另外洗出照片送給陳女士,而拍攝的照片有時會刊登上報,有時也只是拍攝完作紀念用。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