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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桂英賣藥時期-與觀眾致贈錦旗合影(1966, 高雄)

攝於民國1966年,陳桂英女士18歲時隨賣藥團於高雄港都江山樓前演出賣藥。身後是陳女士的吉他、旁邊的錦旗是觀眾致贈,寫著「歌振台省 明星廣告團陳小姐留念」。

陳桂英女士(本名李陳桂英,1948年生,高雄人)於1964年加入賣藥團,亦曾參與廣播歌仔戲演唱及錄製,後與先生李明智成立獨唱團於各地走唱賣藥,由陳桂英一人分飾劇中各個角色,聲線變化精準明確,且音色圓潤,時常吸引許多觀眾。明星廣告團是陳女士賣藥演藝生涯中加入的第一個團隊,當時她年紀輕輕,卻已有許多粉絲,很多觀眾會送錦旗給她、表達支持與讚賞,有些還會在錦旗上縫錢,或是在演出結束後請她吃點心。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基本資訊

  • 地點-縣市區
    高雄市
  • 撰寫者
    吳翊甄
  • 資料來源
    陳桂英提供
  • 時間起
    196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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