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代的賣藥團進行晚場表演時拍攝,由左至右分別為川仔(武場樂師)、李明智(團長,陳桂英女士的丈夫)、陳桂英、李先生(弦樂師)、張先生(弦樂師)。團員身後為藥廠提供之廣告車輛,前方桌上擺放藥品、懸掛藥廠製作、觀眾贈送的廣告錦旗。
陳桂英(本名為李陳桂英,1948年生,高雄人)女士於1964年加入賣藥團,亦曾參與廣播歌仔戲演唱及錄製,後與先生李明智成立獨唱團於各地走唱賣藥,由陳桂英一人分飾劇中各個角色,聲線變化精準明確,且音色圓潤,時常吸引許多觀眾。圖中團隊是陳桂英與先生成立之獨唱團,正於晚場表演時販賣天保藥廠之藥品,當時晚場表演沒有燈,還會向周遭人家借電使用。
賣藥團歌仔戲是歌仔戲發展史上一段經常被忽略的過去,臺灣早期醫療衛生體系尚未完善、交通也相當不便利,民眾身體若有不適,多半都是服用成藥解決。大約在1940年代末,出現了四處巡迴演出的「賣藥團」。賣藥團會先以精彩的演出招徠觀眾,待大家都被表演吸引後,再趁機兜售藥品;賣藥團的表演形式相當多樣,有人是「拍拳頭賣膏藥」(phah kûn-thâu bē ko-io̍h),表演武打拳法、也有人變魔術戲法,只要能夠聚集群眾就可以。而賣藥團開始歌仔戲表演大約是起源於1940年代,當時臺灣仍處於日本殖民狀態,受「禁鼓樂」與「皇民化運動」政策影響,歌仔戲內台戲班陸續解散,當時許多戲班演員失去工作,便投入賣藥團隊做歌仔戲演出,遂使原本就極受歡迎的歌仔戲成為觀眾、廣告業主都喜愛的賣藥團表演形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