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為眷村研究學者郭冠麟教授歸納出的眷村沿革史與分析,討論眷村源起與眷村的發展階段,此篇討論眷村拆遷時由政策措施引發的爭議與眷村原眷戶的不滿導致當時居住正義的興起。
改建的第一個步驟,為「村民公投」原需四分之三同意改建,後修法改為三分之二同意改建、拆遷才能動工。二是許多老眷村地目複雜,建築物的產權更是紛亂,眷村列管單位前往丈量地目建物做為遷建補償的依據時往往無法釐清頭續。三是2007年12月,眷改條例的修法,將「眷村文化保存」列為重點之一,部份眷村經指定為「文化資產」等文資法規定物件後不得拆除,眷村文化保存下的法規當時嚴重影響國防部的改建規劃。這些眷村住戶拆遷後的土地價值,在後來節節攀升也引發另一種居住正義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