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為眷村研究學者郭冠麟教授歸納出的眷村沿革史與分析,討論眷村源起與眷村的發展階段,郭冠麟教授在此篇討論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也就是俗稱的新制,相對於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的舊制下,最大的差異為
1.國防部統一招商,委託內政部、縣市政府代辦
2.以「不建餘屋,建大村,遷小村,先建後拆,全面改建」為原則
3.輔導眷戶領款搬遷
4.輔導原眷戶領款購置國宅或價購市場成屋
5.1997年至2005年完成發包作業
6.預計興建社區155處,9萬戶
7.建築方式有總包、統包、配套、合建。
在條款之下2006年後不再興建舊制眷村,但在搬遷與改建過程其中,在上述第3點則爆發了許多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