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為眷村研究學者郭冠麟教授歸納出的眷村沿革史與分析,討論眷村源起與眷村的發展階段,此篇文章討論眷村的定義。郭冠麟教授指出
就整個文獻上並無明顯的指出「眷村」名詞何時被正式使用但在官方法規中,仍對「眷村」有明確的定義,大約有以下幾種:
一、「國軍在臺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94條 「本辦法所稱眷舍,係指由公款所建,及產權屬於國 (公) 有,分由各軍種單位管理或指定其所屬單位代管者為限。」
二、「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第13條 本辦法所稱眷舍,係指由公款所建,及產權屬於國 (公) 有者為限。
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