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貴潮(Lifok Oteng)於1956年(民國45年)4月30日寫下的日記,根據黃貴潮於《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183頁)書中的記錄,日記內容為:
「四月三十日/星期一 天氣:小雨
自從到集會所過夜以來,自修時間不規律,早晨也晚起。比較以前的作息時間,許多事難以實踐。譬如早上比別人更晚起床。」
吃早餐時,媽媽說:『今天要付戶稅代金!』急忙吃完早餐後,坐第一班公車到里辦公室找里幹事,把事情辦好之後,搭第二班車到三仙台去找舅舅。舅舅不在三仙台捕魚苗場,幸好遇到吳長老,互相談話時,時間已經過十一時了,我在殺水牛比賽的場地找到舅舅,他說沒有錢,只給我付稅金的分。好不容易坐上十二時半的公車來到新港,遇上許久不見的林阿婆,又遇到陳文忠,把事情辦完,回到家裡,已經下午三時以後。」
黃貴潮在臥病的第七年開始寫日記,他將寫日記當成一種人為的呼吸,透過不間斷的書寫紀錄來延續生命並探索生命的各種可能性。孫大川為《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寫序,認為黃貴潮日記的小歷史也可能反應阿美族社會的大歷史,黃貴潮的書寫對原住民文學與歷史的建構有一定的貢獻。「對沒有文字的原住民來說,任何隻字片語的記錄,都像發光的燭火,為我們照亮追溯祖先歷史的道路……」「Lifok的日記呈現一種內向敏感但又冷眼旁觀的敘述風格,任何數量和事件的細節他一個都不放過,極為精準。活動範圍被侷限,心思卻變得異常靈活,Lifok的日記讓我們看到傳統阿美族宜灣部落的文化、精神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