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貴潮(Lifok Oteng)於1956年(民國45年)12月7日寫下的日記,根據黃貴潮於《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188頁)書中的記錄,日記內容為:
「十二月七日/星期五
參加里民大會,所幸金達君用自行車載我去,往來沒有困難。
今天的大會是以縣內鄉鎮為單位的比賽。成績如何?是以後的事。
夜晚,在勇君本家有他的入營歡送會。下午四時去時,已經開始,都在邊喝酒邊聊天當中。這裡的親戚雖然很少,但是小姐算是很多,Iko、Panay、Usay等人也在。跳舞跳得很起勁跳到早上二點鐘吧!
黃盛登告訴我他喜歡Panay,拜託我介紹給他,這個事情對我來說簡直像握住風一樣的大難題!」
黃貴潮在《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筆者的話」中提到,「日記是生活記錄,沒什麼企圖,純為個人的興趣而寫出來的。筆者從民國四十年三月五日開始寫日記,迄今已有四十九年的記錄了。當然記日記是私人生活的每日寫照,沒什麼特別的意義,其內容難免千篇一律及枯燥無味,但以筆者寫日記的經驗與心得而言,意外獲得昇華人生的意義,養成耐心、收斂心身、鼓舞勵志和享受筆記之樂。親愛的讀者也試著寫日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