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貴潮(Lifok Oteng)於1957年(民國46年)1月21日寫下的日記,以注音符號來記錄,根據黃貴潮於《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191頁)書中的記錄,日記內容為:
「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天氣:晴
縫紉工作好像輕鬆,但工作時間長,也會疲倦的。何況我這柔弱的身子,再怎樣設法,也是白費心機。
下午不工作的時間增多,到吳先生的商店看刊登在報紙上的『牛大妹』連載漫畫,又和老闆娘秋月聊天過一個下午。工作放置在一邊,撥弄樂器時,已到晚餐的時間了。」
黃貴潮在《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筆者的話」中提到,「本書所摘取的日記,由民國四十年至民國六十一年止,約二十一年的時間。其中除了民國四十年、四十一年每天的日記全部摘錄之外,其他以選擇性的方式編輯。原本之日記,除民國五十四年全部用中文書寫外,其他全部用日文、少部份羅馬拼音及阿美語所寫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