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貴潮(Lifok Oteng)於1970年(民國59年)2月11日寫下的日記,根據黃貴潮於《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269頁)書中的記錄,日記的內容為:
「二月十一日/星期三 天氣:晴
為了高阿登的訂婚,我去參加準備工作。雖然沒有一定的儀式,但為了訂婚有關的形形色色討論會,也花了不少時間。因為齋期快要到了,不得不提前舉行訂婚儀式。最後大家興高采烈地喝醉酒,才了結一樁喜事。」
黃貴潮曾形容寫日記對他而言是一種人為的呼吸,也把民國40年3月5日寫下的第一篇日記視為是他人生的開始。黃貴潮在《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筆者的話」中提到,「書名之所以題作『遲我十年』有雙重含意。艱辛的十年病痛歲月,對一個正值成長階段的少年而言,無疑是無情的命運詛咒,耽誤生命的罪魁禍首。然而,這十年的遭遇也養成了自己冷靜、忍耐的個性,磨練了自己更認真對待生命的態度,加倍地珍愛、利用遠離病痛的時光,化十年的延誤為任何可能的生命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