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黃貴潮(Lifok Oteng)於1951年(民國40年)3月15日寫下的日記,描述基督教信徒、日常勞動、當時鄰長義務「徵課」的作為等。根據黃貴潮於《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44頁)書中的記錄,日記內容為:
「三月十五日/星期四 天氣:晴
今天,基督教的信徒集合建造他們的禮拜堂,所以人們南來北往很熱鬧。媽媽去參加義務勞動,姊姊去水田忙除草工作。中午來了二位鄰長捕捉家裡的雞(註15),做為義務『徵課』。真是像個土匪一樣的鄰長。中午時,郵差來,遞給我兩封信,是林光輝先生和朱篤儀先生的家信。不多時Sunay小姐等人來,要我拉胡琴給他們聽,勉強拉了,真是厭煩的人們。傍晚,Li'ay君帶自己不用的玻璃一塊給我。『真謝謝你!Li'ay君,你是我一生的好朋友,別忘了。』」
黃貴潮在臥病的第七年開始寫日記,他將寫日記當成一種人為的呼吸,透過不間斷的書寫紀錄來延續生命並探索生命的各種可能性。孫大川為《遲我十年:Lifok生活日記》(2000年出版,第6頁)寫序,認為黃貴潮日記的小歷史也可能反應阿美族社會的大歷史。「尤其對沒有文字的原住民來說,任何隻字片語的記錄,都像發光的燭火,為我們照亮追溯祖先歷史的道路;更由於他不是大人物,寫的也不是什麼大事件,反而讓我們清楚的看到那時阿美族人具體且有血有肉的生活。」
註15. 鄰長捕捉家裡的雞:是日治時代的強迫性規定,不論你家富裕或窮苦,每家一年二次義務供應一隻雞及一台升白米給鄰長小組,作為招待政府官員或部落貴賓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