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藏於胡璉故居,為西元1954年(民國43年)6月,胡璉任職陸軍第一野戰軍團司令後,於西元1955年(民國44年)參與中國國民黨特種十八黨部,第四次黨籍總檢查選拔優秀黨員的相關資料。
胡璉相關根據或證明如下:
一、《以兩個戰役研究一個問題》著述一冊。
二、《正義通訊》第一期第七面。
三、《第一軍團成立週年紀念專輯》乙冊第二面。
四、如何樹立我們的基本工作態度「發言單一份」。
胡璉符合細則第十三條何款如下:
第三款:在實踐鬥爭經驗中,提供所見及辦法並立以之教育部屬對革命技術之貢獻甚大。
第八款:深入群眾起領導模範做用,推行黨的各項運動不遺餘力,嘗堅持以黨領軍之正途,告知部屬尊重組織有意見要在黨內說,切勿在組織外面來批評組織。
第十三款:時刻注意為民服務,講求愛民助民,在駐地發動兵工挖塘修路,當地居民莫不口碑載道多所頌揚,克服一切困難解決官兵眷屬房舍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