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藏於胡璉故居,西元1967年(民國56年)10月10日,胡璉(1907-1977)任職中華民國駐越南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時期(1964-1972),寫給孫女敏嘉、孫子敏健、敏越的家書,附帶一張歷經爆炸歸來的相片。
胡璉在信中表示,已收到家人的來信,一切安好,勿念。胡璉說道:「寄回你們的照片一張,留作紀念。你們的照片在爆炸中經歷一種風險!」最後胡璉提醒孫子們,台北以刮起秋風,小心!
西元1967年(民國56年)5月19日,正值越戰,中華民國駐越南共和國大使館遭不名人士闖入,他們將炸彈放置胡璉辦公室二樓下方,引爆後大使館一樓全毀,胡璉幸免於難。
相片下方,胡璉寫下:「這照片在越共炸中國大使館時,被炸入殘墟中,後又尋獲。三個孫兒,留作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