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藏於胡璉故居,為西元1955年(民國44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時任陸軍第一野戰軍團司令胡璉對〈總統及總長指示〉的筆記。
胡璉在筆記中的摘要如下:
10月22日軍事會談見總長時應報告:
1. 砲兵射擊場問題。
2. 營房道路補助費658萬元。
3. 陸軍砲校教育問題。
實際上未報告,僅以第一項告羅冷梅(羅列,副參謀總長);第二項告賴明湯(聯勤總司令);第三項告黃達公(黃杰,陸軍總司令)。
10月22日軍事會談,總長指示:
1. 國民兵訓練改三個月。
2. 研究鐵路。
3. 充實海軍陸戰隊兩個師。
10月27日視察27D所得問提及結論。
1. 二水的砲兵射擊場需60萬元。
2. 修好27D司令部。
3. 北斗之8C車輛應速分配。
4. 缺黃油。
5. 缺零件而待料,特缺小件零件。
6. 后里靶場設備很需要,但基本射擊場需求都有。
7. 汽車輪胎問題嚴重。
8. 司機訓練問題需要迫切。
9. 最大的問題在於需求不協調,庫存多而需要卻不能到。
10. 兵工廠應不斷派人訪問,獲得內部需要,如此才能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