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欣欣食品從桃園中壢輾轉來至雲林斗六之後,隨著整體時代背景發展,以及眾多工作人員辛勞付出、共同努力的成果,欣欣食品的事業蒸蒸日上,自然而然地亦在許多工廠福利政策上反映出來。
福利政策可從兩方面的具體事例,來看出端倪。一便是從建築群體的設立,在當時的工廠設施裏頭,除了有行政作業上的廠房之外,還設有員工宿舍、聯合餐廳、汽機車停車棚、公廁、更衣室、交誼休息室、員工育樂中心等等,甚至在廠區內設有一土地公鎮守,每逢廠區員工有考試晉升之事情時,往往都會來與神明溝通祈求,達到安定身心的效果。這些整體的附屬設施,大致費時一年而完工,可堪稱是當時國內最具規模的全能食品工廠。
二則是從當時生產旺季之時,人力需求制度上的獎勵制度。在欣欣食品遷廠完成之際,因需要大量人力而對外開放招募非榮民身分的人員,這些人員有正式編制的員工、亦有臨時協助幫忙的臨時工來分擔工作。為了達到激勵員工的效果,通常都會在固定工資以外,增添有計件工資、全勤獎或其他獎金等等,甚至只要業績表現良好,年終獎金還能夠多領二個月之多。在當時的勞動條件裏頭,實為誘人及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