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相片為民國75年2月21日所拍攝,縣長許文志至斗六分局春元工作第四崗哨慰問春元十三號工作服勤人員,裡面也有人穿著寫有斗六義警的衣服,辛苦的執勤中。
春安工作,可以說是每年是警察最忙的時刻之一,每到這個時間,警察局全體動員,加強查勤,到了晚上警察局也是燈火通明。春安工作,最早起源於農業社會,在民國38年警察為了防止盜匪,加強春節治安維護而設置「冬防」,冬防工作的時間範圍則從春節到228,據說是為了防堵有人在228製造事件影響社會安定。
到了民國63年,因應時代變遷,犯罪類型多元化,政府便將冬防改為春元,並執行了春元一號工作。在民國76年解嚴之後,春元工作移由警政署辦理,並改名為春安工作,但整體工作性質依舊是維護春節期間的治安工作,績效比賽也延續下來,看誰抓的犯人比較多。2017年,春安成為歷史名詞,改名為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希望可以逐步取消春安績效競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