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雲林縣警察局位於雲林溪畔,斗六市中山路上,據牆面碑文所載,為民國39年12月於曾紀文縣長任內所改建,其前身為斗六區署及警察所,建築兩旁分別是日治時期的斗六郡役所及斗六街役場。
該地員員指據《嘉南平野二二八》一書所載,民國36年3月2日,當時斗六警察所被當地的地痞流氓攻擊,並搶走一些槍砲彈藥,區長和外省籍警察所長因害怕而躲藏。
舊雲林縣警察局是典型官署建築,建築風格屬現代主義,樓梯與裝飾線條簡潔的木窗,整體呈現日式洋樓風味。前棟的磚造與木構形式,是警政廳舍建築原型代表,見證斗六地區警政發展沿革。後棟建築是民國61年建造的格子梁建築,由木造改為鋼筋水泥建物,結構體雖已改變,但入門即見樓梯通道,仍具戰後衙署建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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