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0年代初,省政府為了推動農村發展,提出「五年農宅改善計畫方案」,規劃在民國71年起,5年內興建24000戶農宅,供農民申請興建,並由當時省政府住都局規劃提供農宅標準圖32種,同時提供農宅貸款年息9厘,15年分期攤還的條件,凡是從事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的農漁民均可向當地農會或漁會申請。
當時推動興建農宅時,有不少學者主張應採三合院平房形式,一方面保留中國舊有傳統建築的風格,另一方面則是規劃現代化的設施設備,以提高生活水準。當時修建的農宅不少是三合院平房形式,不過也有如照片這種偏向現今樓房式的建築。不過在政策推動數年後,逐漸演繹出不同於「農宅標準圖」的農宅,也造成農村景觀的凌亂。
本張照片拍攝於民國75年2月,位處於四湖飛東社區,是採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所規劃的標準興建方式。這類的建築樣式目前在各鄉間仍屬常見,因為格局方正,採光亦佳,也反映了現代生活需求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