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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長鄉群體醫療中心

民國70年初期,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許子秋提出群體醫療執業中心的概念,改革最大的地方有兩處,一處是以教學醫院支援偏鄉地區鄉鎮的衛生所,並由衛生署提撥經費充實衛生所的醫療設備以及救護車。另一則是採取分潤制度,中心的收入扣除掉成本之後,醫師可分得8成,而其他護理人員則可以分得2成,打破了原衛生所醫療人員固定薪資的型態。

群體醫療執業中心在雲林推廣很迅速,在多數雲林鄉鎮都有開辦。照片中是民國76年元長鄉的衛生所改為群體醫療執業中心的留影。對於雲林縣政府衛生局來說,長期以來一直苦於沒有醫事人員願意去衛生所,錢少、事多,離家遠通常是主因。在衛生署的支持下,雲林縣衛生所順勢將群體醫療執業中心規劃為雲林縣地區醫療網絡,並獲得行政院和省府的支持。

不過可惜後來因為群醫中心的制度產生一些弊端,被監察按糾舉,致使最後群體醫療群業中心慢慢淡出人們的記憶之中。不過這個政策的推動對於雲林當時來說,幫助確實是相當大。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自行採訪整理
  • 撰寫者
    許逢麟
  • 創作者
    雲林縣政府新聞處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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