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卿,其祖錫口人徐水永,為馬偕第一代學生;明治二十八年(1895)生於宜蘭冬山,值其父於宜蘭任牧師職。大正元年(1912)畢業於錫口公學校,續升學至臺北國語學校,大正五年(1916)畢業後分發至羅東公學校順安分教場任教。大正八年(1919)調回母校錫口公學校任教,執教13年後於昭和三年(1928)就任松山庄助役。昭和六年(1931)日本始政36週年紀念,獲賜銀杯表彰,同年任期屆滿退休,自營興亞炭礦。
民國初年與鄰近之基督教友陳玉女(松山名流陳能記、陳復禮之後)成婚,日後接下松春煤礦(舊名乞食坑),又至南港之五份、大坑等炭坑開採。臺灣光復後,受聘為臺灣長官公署(臺灣省政府前身)諮議,並與游彌堅組織「臺灣文化協進會」,民國三十五年(1946)以第二高票當選臺北市參議員,在政壇頗為活躍,能言善道,勇於提出應興應革事項。尤其他極力反對將全部日產,廉售淅江財閥孔宋兩家接收。二二八事件時,被推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3月11日,於自宅遭國府軍逮捕,迄今生死不明,失蹤時年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