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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自焚事件

鄭南榕自焚事件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在文化部「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下,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創作「文化記憶」系列影片,本資料「鄭南榕自焚事件」為《阿伯,好強。一個臺灣阿伯的民主運動小史》創作過程中所蒐集關於攝影師邱萬興的素材之一,並於口述歷史訪談影片中以資料照片呈現。
  鄭南格於1984年3月創刊《自由時代週刊》,其週刊宗旨為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1988年12月10日,《自由時代週刊》當期刊出許世楷所起草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因此於12月底被控以妨礙公務、妨害自由等罪。鄭南格主張這屬於言論自由,卻遭到執政當局打壓,於是決定採取激烈抗爭,在接到「涉嫌叛亂」傳票後,公開宣布「國民黨捉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而在雜誌社展開71天的自囚行動。最後,於臺北市中山分局人員欲強行拘提之際,於雜誌社總編輯室自焚。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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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人物與團體
建檔單位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
撰寫者
社團法人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
創作者
社團法人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
時間資訊
登錄日期
2020/02/22
媒體類型
影音資料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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