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星,明治31年(1898)生於臺東街,其父林阿興,原為屏東萬巒人,早年遷移臺東,在今臺東大同戲院一帶製造及販賣醬油,其產品曾銷售至花蓮港。明治45年(1912)考入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大正5年(1916),在臺東廳卑南街臺東公學校任教,其後轉任西部學校,昭和9年(1934)4月辭去西勢公學校教職,決定回臺東發展。昭和12年(1937),在知本經營米廠的知本弘,因經營不善而請求林光星幫忙(知本弘為林光星在臺東公學校任教時的學生),遂買下其碾米廠。是年3月底,林光星一家7口乘輪船抵達臺東,定居知本以米廠為家。林光星的米廠,位於今知本昆明街中段下方(今知本國小西南方附近),利用知本圳之水力帶動水車碾米,因動力不足,只能碾製糙米。其後,林光星在家安裝發電機,民國46年(1957)6月1日利用碾米廠穀倉多餘空間,與黃招安合股成立「知本戲院」,有350個座位。民國55年(1966),戲院停業賣給他人經營製材所。民國48年(1959)八七水災後陸續有彰化等中部受災戶到知本謀生,在林光星的果園打工者10餘人,有些就近定居,日常生活所需先由林光星出具工資憑條,年底結帳,以安定災民生活。曾任官派卑南鄉長、臺東縣第二屆縣議員。在民國66年(1977)因病辭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