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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的劃設過程

「北投石自然保留區」之劃設,是經過「北投生態文史工作室」、「生活環境博物園雜誌」、「愛護北投溪;復育北投石」聯盟、「中華民國礦岩協會」、以及北投區地方人士長期的奮鬥,而終於實現的。

早在1995年許陽明主持「北投溫泉親水公園計畫案」,分區規劃北投溪谷地時,就建議設置「北投石復育區」。1999年5月30日「生活環境博物園雜誌」、「北投生態文史工作室」發起「搶救北投石」及推動「北投石景觀特定區」活動,呼籲設立為「北投石景觀特定區」以及修法增列「礦物」為「珍貴稀有動植礦物」。

1999年6月29日內政部都委會通過「變更台北市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台北市政府隨即於1999年11月11日公告實施該地區之主要及細部計畫。立法院於2000年1月15日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將「礦石」列為文化資產保存項目。

2000年2月行政院劉兆玄副院長指示,將「北投石」列為「珍貴稀有礦物」、指定「北投溪」為「北投石自然文化景觀」、以及設立「北投石自然文化景觀特定區」等議題提交行政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推動小組討論。2000年4月11日農委會承行政院之命,召開指定北投石為自然文化景觀會議。

2013年12月26日台北市政府將北投溪第2瀧至第4瀧間河堤內的行水區及部分毗鄰河岸地,面積0.2公頃,劃設為「北投石自然保留區」,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與「自然地景指定及廢止辦法」之規定予以公告。

基本資訊

  • 地點-縣市區
    臺北市
  • 撰寫者
    林錦燁
  • 貢獻者
  • 資料來源
    引用自「生活環境博物園雜誌社」與「北投生態文史工作室」整理之資料。 「臺北市北投石自然保留區可行性評估及範圍劃設規劃書」,台北市政府,2013年3月。
  • 時間迄
    2013/12/26
  • 時間起
    1999/05/30
  • 時間分期
    1995年推動設置「北投石復育區」/2000年立法院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將「礦石」列為文化資產保存項目/2013年台北市政府公告「北投石自然保留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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