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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棟與顏淑娥婚禮大合照

本張照片是1926年出生於河北省的崔棟,在1954年以連長官階派駐澎湖縣西嶼鄉後,在1957年與赤馬村顏校長家四千金顏淑娥女士結婚大喜時的大合照。在國民政府從大陸撤退來台以後,曾經規定軍士官兵有關結婚的限制,當時陸軍總部規定軍官28歲才能結婚。崔棟在25歲派駐澎湖西嶼漁翁島,因為奉公守法不貪污,非常照顧鄉里,成為百姓口中的老崔。駐地在赤馬的老崔,沒想過人生的姻緣就在顏校長家的四千金顏淑娥女士,初見面就留下「這個人將來一定會成為我的太太」的信念。後來等到28歲法令許可了,先申請經過很嚴格的身家調查,才順利結婚。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寶安
  • 創作者
    林寶安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2016/04/25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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