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54年(1965)2月2日春節,由新北板橋居民馮緞提供。這是馮緞的四個孩子,當時最小的女兒還沒出生,但馮緞已經將照相當成家庭的儀式與傳統。馮緞於民國23年(1934)生,21歲那年嫁給從高雄來台北工作的陳其秋,陳其秋是家中長子,且父親長期不管家事,他對於自己的母親和七個弟妹有深刻的責任感。兩人結婚後馮緞辭掉工作,在家照顧尚在學齡中的小叔、小姑與自己的小孩,在台北赤峰街承租的屋子裡,近10個孩子來去是常事,偶爾,在台北工作的小叔們也會來借住。對馮緞來說,幫助夫家是好媳婦的社會期待,然而對自己孩子特殊的情感則需要通過一點生活的小儀式來傳達【我的家】之概念,孩子4個月,每年春節的全家合照,都是在鄰近的照相館慢慢蓄積出儀式與家庭責任。在台灣經濟起飛之際,農村到城市的移民增多,過去在農家大家庭共同經營土地的家庭經驗,在都市則往往變成家戶中的戶長獨力承擔,經濟的壓力也使得人口單位漸漸極小化為核心家庭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