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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的女性公務員

照片約攝於民國56年(1967),圖中央的黃淑女時年20歲,從16歲初中畢業後,即進入警務處擔任約聘雇的工作,晚上則在開南高中的夜補校上課。早期公務機關中需要大量的話務、文書處理等基礎工作,一般都以女性為主,而早期進入公務機關的基礎工作,常常與人際交往有關。黃淑女孩提時曾經協助體弱的國小同學溫習功課,而這位同學的父親本職為軍人,在調任警務處擔任處長的時候,也是因緣際會下與黃淑女再度擔任鄰居,兩家相識也互相欣賞,同學父親因此介紹她進入警務處擔任最基礎的工友工作。年紀輕輕的她,在警務處的早年記憶,就是不斷的研習、考試,不斷的努力下轉為正職的公務員,開始擔任高階的話務、勤務、文書處理等工作。圖中是她與同事的午休時段,可見戒嚴時期的公務機關女性裝扮,黃淑女記憶道,當時他們的長官都明令女性不准穿牛仔褲上班,以傳達公務機關的嚴謹形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張蕙雯
  • 貢獻者
  • 時間起
    196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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