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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師科搶案

李師科搶案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

【案件概要】

1980年,李師科以土製手槍槍殺警衛李勝源,取得犯案的點三八左輪手槍。兩年後的4月14日,他戴著鴨舌帽與口罩,持槍闖進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搶走531萬元,犯下震驚社會的銀行搶案。

警方起初公布搶案影像以徵求目擊者證詞。有目擊者指稱犯案者開紅色計程車,正好與王迎先的車同色,且警方在案發現場附近找到銀行放鈔票的塑膠袋,塑膠袋旁邊有一個尼龍被套,警方認為這個尼龍被套與王迎先家中丟棄的一條被單相同,於是警方決定開始調查王迎先。將王迎先帶至傳說是警方用來刑求的「招待所」,具王貴梅證詞,他有聽到王迎先被打的聲音。之後王迎先坦承犯罪,答應帶領警方取贓款,但他在路途中疑似自盡。

與此同時,有人向警方舉報李師科才是兇手。這個人是李師科的鄰居,因李師科將大部分的贓款送給他們,他覺得奇怪而報案,因此李師科才被逮捕。李師科坦言犯罪原因是國家虧欠他太多,且看不慣社會風氣。同年5月26日,李師科被捕不到一個月就被執行槍決。而因王迎先被刑求的陋習曝光促成修法,自此嫌疑人在偵訊時也能夠選任律師。

【疑點與爭議】

在警方逮捕真兇李師科之前,警方逮捕了條件相似的王迎先,未經詳細調查就認定其為主嫌,是一大爭議點。王迎先與女兒王貴梅被偵訊的地點也非警局,而是招待所,不符合正常偵查程序,疑似有刑求問題。更因警方有此爭議,導致王迎先是否真為自殺一事不能盡信警方說詞。

另外,不論是李師科或者刑求警員之判決書皆不可得,否則更能夠釐清事件的官方說法。

【社會後續影響】

1. 因王迎先被刑求,促成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

2. 因李師科犯案時戴著鴨舌帽與口罩,自此進銀行都須脫下口罩及安全帽。

3. 王兆釧於新北市新店創辦無天禪寺,供奉李師科為門神,一說為紀念其劫富濟友,一說為諷刺時政、凸顯國民黨威權統治。

4. 本案後來有兩部改編電影。一部是1988年《老科的最後一個秋天》,李佑寧導演,吳念真編劇,孫越主演;一部是1988年《大盜李師科》,李建緯導演,午馬主演。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1982年5月7日下午,行政院依照戒嚴法將李師科核交軍法審判,5月17日軍事法庭開庭審判李師科,判處死刑。同年5月26日,李師科執行槍決。

【其他】

王迎先的女兒王貴梅表示,當時在招待所中,一名男子抓她的頭髮打了她兩巴掌,要她承認被單是她家的,而且她也聽到父親王迎先所在的隔壁房間,發出哭聲、撞擊聲、大聲喘息及嘔吐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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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內容力有限公司
撰寫者
內容力
貢獻者
嫌疑犯
王迎先、李師科

受害者
李勝源、銀行職員

證人
李師科鄰居、王貴梅

辦案人員
刑事局肅竊組、三重分局
演出者/主要人物
李勝源,保安大隊員警。 李師科,年55,山東人,中華民國退役軍人,來台後以開計程車維生。 王迎先,年53,山東人,中華民國退役軍人,計程車司機。 王貴梅,王迎先之女,與王迎先一起被帶到疑似刑求場地。
參考資料
〈【法網專題】民國70年 首位銀行搶匪 李師科的傳奇人生〉,「華視新聞」,2011,最後瀏覽日期:2019年5月6日。 〈李師科案所曝露的問題〉,座談會逐字稿,1982,《中國論壇》,第十四卷第六期,頁8-26。 〈抒解民疑--談王迎先起訴〉,牧野,1982,《草根人》,第一期,頁32-33。 〈從李師科案看退役榮民的處境〉,黃光國,1982,《中國論壇》,第十四卷第五卷,頁22-24。 〈剖析王迎先因惡性約談枉死案〉,自由鐘特稿,1982,《自由鐘》,第二十三期,頁26-29。 〈王迎先命案的關鍵問題〉,吳重達採訪林勤綱,1982,《八十年代》,第四卷第四期,頁62-64。 〈「退伍兵仔」真可憐〉,張台生,1982,《八十年代》,第四卷第五期,頁32-35。 〈感嘆人權破產聲中痛陳王迎先命案〉,王忠純,1982,《自由鐘》,第二十四期,頁29-30。 〈側看李師科傳奇〉,韓良露,1982,《八十年代》,第四卷第五期,頁35-37。
時間起
1980
時間分期
臺灣戒嚴時期,司法多無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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