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台灣的參拜團一行人來到位於日本東京的天皇皇宮,於皇宮內的二重橋前合影。二重橋坐落在日本東京皇居,是日本天皇居住的皇宮,是江戶幕府在1657年所建的城堡,1888年(日明治21年)才成為日本天皇的居所。城廓外面有廣闊的護城河圍繞。二重橋位於皇居正門前,因護城河水深,舊橋較低,所以在橋上再搭一座橋,稱為二重橋,是東京都內最佳的拍照地點,也是公認的日本標誌。
1898年(明治31年),臺灣總督府頒布「保甲條例」做為警察行政之輔助機關。其以十戶為甲,十甲為保,然後由保、甲內之戶長中推選保正和甲長,經地方官認可後出任,任期二年,此係無給名譽職。總督府為節省行政經費,並未設事務所,保正和甲長皆於自宅處理保甲事務;其他一般保甲事務經費,亦均由各戶分擔。此外,為鎮壓武裝抗日勢力,防範災害,另由17歲至40歲間之保正、甲長組成義務性質之「壯丁團」,推選團長、副團長擔任領袖,此亦為無給名譽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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