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臺北州及新竹州的甲長、保正及壯丁團團長、副團長組成的參拜團,前往參訪別府地獄,別府地獄是日本大分縣別府市溫泉鎮的國家指定名勝,自然湧出的八個溫泉口奇形怪狀,因此被稱作「地獄」。來趟各溫泉的「地獄巡迴」之旅是自古以來的風俗,也吸引許多觀光客造訪。 地獄八湯分別為海地獄、鬼石坊主地獄、山地獄、灶地獄、鬼山地獄、白池地獄、血之池地獄和龍卷地獄。溫泉由於泉質成分不同,分別呈現出藍、紅、白色等各種顏色。
1898年(明治31年),臺灣總督府頒布「保甲條例」做為警察行政之輔助機關。其以十戶為甲,十甲為保,然後由保、甲內之戶長中推選保正和甲長,經地方官認可後出任,任期二年,此係無給名譽職。總督府為節省行政經費,並未設事務所,保正和甲長皆於自宅處理保甲事務;其他一般保甲事務經費,亦均由各戶分擔。此外,為鎮壓武裝抗日勢力,防範災害,另由17歲至40歲間之保正、甲長組成義務性質之「壯丁團」,推選團長、副團長擔任領袖,此亦為無給名譽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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