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字名侯,貌魁偉,能挽數石弓。為把總。稔鹽捕以私鹽誣人,動輒破產,罹刑獄,白於當道力除之。擢吳川遊擊。有造孩子酒者,刳胚胎投糟中,吸其氣釀為酒,盃值錢百。罹其毒者無算。事覺,知縣將薄罰釋之。芳曰:『此何如事,不除其人而絕其害,非法意也』。立揭其事於大府,寘極刑,其害遂絕。後以病免。
芳字名侯,貌魁偉,能挽數石弓。為把總。稔鹽捕以私鹽誣人,動輒破產,罹刑獄,白於當道力除之。擢吳川遊擊。有造孩子酒者,刳胚胎投糟中,吸其氣釀為酒,盃值錢百。罹其毒者無算。事覺,知縣將薄罰釋之。芳曰:『此何如事,不除其人而絕其害,非法意也』。立揭其事於大府,寘極刑,其害遂絕。後以病免。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