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臺灣縉紳謀修府志,僉狀願得謝教諭及君,臺灣守狀上大府,請召二人,而謝已先得風疾。將調君,以會試辭。既行,留二年,終不第歸。布政使乃以臺灣之請,調君至,則前守已故,府志不果修。君乃取先修縣志重刪定以刊,再請兵備釐正昭忠祠。
二十三年,臺灣縉紳謀修府志,僉狀願得謝教諭及君,臺灣守狀上大府,請召二人,而謝已先得風疾。將調君,以會試辭。既行,留二年,終不第歸。布政使乃以臺灣之請,調君至,則前守已故,府志不果修。君乃取先修縣志重刪定以刊,再請兵備釐正昭忠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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