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二月,回興化,重建賢良、節孝諸祠。先農壇成。三月,兼糧捕通判事。值亢旱,溪水皆涸,步禱烈日中,為文自責。雨,民皆感泣。六月,調省勾稽臺灣軍需報銷事。卸興化府事。兼委鞫案。卯入,酉歸。簿書填委,漏三商,猶秉筆治官書,積勞成疾。十二月十三日,偶感風寒。十九日,卒。年五十。卒之前夕,夢囈中猶曰:某案、某案當訊,釋若干人,不及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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