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大楨昭和5年(1930)生於新竹芎林王爺坑,世代為佃農。鹿寮坑公學校畢業,適逢日本軍機工廠來臺招募工人,官氏被送到日本受訓,隨即到空C廠裝軍機。戰後,從事車床、馬達買賣。民38年(1949)12月,帶著三弟、妹妹來池上,在新興村河堤旁結草房而住,努力開墾。25歲時擁7甲水田。生活安定後,回新竹老家結婚,隨即一家20幾口搬來池上定居。官大楨在池上大興家業後,投入公職選舉,民國43年(1954),當選新興村長,民國49年(1960),30歲當選池上鄉農會第五屆理事長至第8任,期間由日本進口竹下耕耘機,開設農機修護廠,創設縣農會飼料加工廠等。民國50年(1961)當選池上鄉民代表,爭取設立池上國中。民國63年(1974),蟬聯第八任臺東縣農會理事長,遷建辦公廳舍,提案投資皇家大樓,為縣農會創造大筆獲利。當時,各縣市農會是合作金庫的股東,各縣市農會理事長為當然代表,官大楨獲選為合庫理事,在合庫股東會議中,向合庫董事長李連春提議:政府收購稻穀價格低於市價甚多,影響農民生計。後合庫大幅提高收購價格,改善農民收益。民國79年(1990),當選池上鄉民代表會主席,民國83年(1994)當選池上鄉民代表,前後當了六任。在代表會主席任內,參選立委失利,並因案入獄400天,在獄中每日寫詩一首,出獄後輯成《獄詩四百首》,有自序一篇。晚年,撰寫《官大楨終生回憶錄》數萬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