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桃園市龜山區原陸光二村190號眷戶李蔡玉棉提供,她在家中跟孫子的照片,拍攝時間民國84年(1995)3月22日。
李蔡玉棉說當年在陸光二村,生活沒想像中的容易,「因為結婚晚,先生沒有分到眷舍,民國50年(1961)搬入陸光時是跟別人租的房子,一個月40元房租,先生薪水才100元,小孩要吃,大人要用,根本入不敷出。先生還未退伍前,還向人借2,000元頂下眷舍,家裡經濟更加困難。」李蔡玉棉回憶,當時住的是丁種眷舍,親戚朋友來家裡,說:「你們家怎麼這麼小,好像住在雞籠一樣!」受到刺激的她決心要住大房子。民國61年(1972),她去工廠上班後,全家從丁種眷舍的999號搬到乙種眷舍的190號。由於她先生李敬濟是士官,搬到軍官居住的區域,因此遭人調侃,「軍官太太問我為什麼住這裡,我回道:『要是我有錢,我連總統府都敢住,為什麼不敢住?』那時士官都會被軍官笑,我親眼看到小孩去別人家門口看電視,還被人潑水趕走,看得多心疼啊!」李蔡玉棉表示,因為陸光二村比較大,什麼人都有,好相處的就在一起,不好的就離他們遠遠的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