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臺灣總督府為有效統治臺灣,思肘透過教育途徑使民眾效忠日本殖民母國,初期在各地設「國語傳習所」,明治29年(1896)3月進而頒布「總督府直轄諸學校官制」,此為公學校的開端。明治31年(1898)總督府執行《臺灣公學校令》,強制8~14歲幼童須就讀公學校,年限4年。當今古坑國小便是在此階段設立。
大正8年(1919)1月總督明石元二郎再度發布〈臺灣教育令〉將公學校修業改為6年。大正11年(1922)總督田健治郎為推行「同化政策」,再頒新教育令,並於4月施行,採取「日臺共學制」。直到昭和16年(1941)3月,太平洋戰爭爆發,該年4月推動「皇民化運動」,並頒布《國民教育令》,將臺灣原本公學校、小學校全改稱「國民學校」。
日治時期因應學校設置,會在校旁興建教員宿舍,提供教員及其眷屬居住。照片即為當時興建之宿舍,已近百年歷史,可說相當難得。戰後初期仍有教員居住,隨著人員遷出之後,屋舍逐漸荒廢毀棄。民國100年才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予以登錄為歷史建築,見證古坑百年教育的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