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與妻子結婚的經過,陸光二村896號原住戶李書芳笑說:「那時候他們家的親戚都覺得我很不錯,很感謝他們沒有反對這門婚事。」與妻子認識,是他還在龍潭接游擊訓練,夜間山區演習的時候住在當地居民的家中,正好就是未來太太的家裡,也因此結識、相戀。李書芳表示:「那時候就天天聊天啊,但軍人結婚很嚴格,除了女方要先體檢外,還要填寫申請表,上級核准後才能結婚。」在手續都辦妥後,民國51年(1962)9月3日軍人節,在臺北大禮堂集體結婚。李書芳也說:「結婚時我就穿軍裝,太太穿的很普通,也沒有談嫁妝,一切都簡單,女生最多就是抬轎子而已,但太太也沒有。」顯示出在那樣的年代,即便是人生大事,市井小民也是一切從簡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