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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0年11月賴久奎立對佃租胎借佛銀字

此件〈明治30年11月賴久奎立對佃租胎借佛銀字〉描述賴久奎將繼承自父親位於九芎林街尾並橫街崁唇壹段的水田一處,胎借(抵押)與范阿明,並收取租金銀700元。同時立定自年丁酉年(1897年)冬天至庚子年(1900年)冬天,每年每元貼利烏尖早穀5升,共35石,為期三年,范阿明在這三年間可以自由使用此範圍的土地,若發生災害將有范阿明自行負責,與地主賴久奎無關。雙方立約申明必須在胎借合約內依約定行使,並由筆昌在場證明,劉阿宏為法律代書。本契字後由賴家收執此契,表示賴家有清償此債務。

賴家古文書由新竹縣縣史館自芎林鄉賴家價購而徵集,包含土地權移轉與金錢借貸兩類。家文書大量的金錢借貸字據十分引人注意,如果能配合家族史,細細解讀,應能理出這背後隱藏著清代民間金融慣行。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王裕惠; 林楷恩; 羅烈師
  • 創作者
    九芎林賴家古文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63.2*47.4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縣史館
  • 材質
  • 時間分期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竹縣芎林鄉不詳 (121.1080244, 24.76579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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