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館拍攝獨照。照片拍攝的時間大約為1968年(約民國57年),照片提供者為邱美華女士,也是照片中站立被拍攝的年輕少女,年紀約十六歲。年輕時候的邱美華十三歲就去高雄幫人煮飯幫傭,因為是初領到第一份現金(老闆都會把她的薪水直接寄回老家,所以她工作一段時間仍沒有領過現金,此時為快離開高雄時),她便想說已經到高雄工作了一段時間還沒有拍過照片,便決定去照相館拍照寄回去給家裡。照片中的她身穿無袖白色洋裝,穿著夾腳拖鞋,微笑地面對鏡頭。後方還可見到照相館中所擺設的婚紗照片、底片包裝紙盒、人像攝影作品等物件。
相館拍攝獨照。照片拍攝的時間大約為1968年(約民國57年),照片提供者為邱美華女士,也是照片中站立被拍攝的年輕少女,年紀約十六歲。年輕時候的邱美華十三歲就去高雄幫人煮飯幫傭,因為是初領到第一份現金(老闆都會把她的薪水直接寄回老家,所以她工作一段時間仍沒有領過現金,此時為快離開高雄時),她便想說已經到高雄工作了一段時間還沒有拍過照片,便決定去照相館拍照寄回去給家裡。照片中的她身穿無袖白色洋裝,穿著夾腳拖鞋,微笑地面對鏡頭。後方還可見到照相館中所擺設的婚紗照片、底片包裝紙盒、人像攝影作品等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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