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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張照片娶到太太

潘立福於民國28年生於苗栗珊珠湖,21歲時結婚,婚後兩年前往金門服役,參與八二三砲戰,退伍後於國泰塑膠任職,並於民國62年時搬到頭份市,花了五萬台幣購置地坪,並自建住家。值得順道一提的是,潘立福任職的國泰塑膠在民國74年受到轟動一時的「十信案」牽連而結束營運,突然的倒閉致使潘立福沒能領到退休金。

20歲時於珊珠湖搭公車到大南埔時巧遇後來的太太江英妹,初遇即為之傾倒,便自行至頭份市的「林照相館」拍攝單人肖像,並請託媒人前去說媒。後夙願得償,於民國49年順利結婚。由於完婚時並沒有特別留下紀錄,因此婚後兩人再度至「林照相館」拍照留念。兩人結婚至今一甲子,感情甚篤,潘立福更常與江英妹說:「下輩子還要再娶妳。」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潘美玲
  • 取得方式
    108年度社區影像培力及常民影像紀錄委託專業服務案
  • 管理者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縣史館
  • 撰寫者
    潘立福;李依柔
  • 貢獻者
    被攝者
    潘立福
  • 創作者
    佚名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61

    拍攝時間
    1959
  • 媒體類型
    照片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新竹縣縣史館典藏編號20190060017000200;20190060017000300
  • 材質
    相片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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