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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8年7月9日新竹縣正堂沈給陳資雲上忙納戶執照

陳資雲家族古文書收藏自光緒15年至明治35年的上、下年份地租繳納執照。本件是光緒18年(1892年)7月初九日,由新竹縣正堂發給陳資雲家族位於竹北一堡石壁潭的土地地租繳納證明,收的是光緒18年(1892年)的上半年(上忙)的地租。上忙納戶執照同時作為地契,相當於今日的土地經營證。本件土地位置為竹北「上」一保,與本案的其他相關文件所指竹北「下」一保有所出入,推測為當時印章記載有誤。

本件文件編號是「國字第1208號」,與同年下半年地租的徵收編號相同。其中「國」一字意涵暫無從解讀,比對其他執照仍有「歌」、「家」、「酒」等形式,推斷為清代登記數字的方式。本件「下田10168甲」,數字書寫的部分,延續光緒16年執照使用蘇州碼記錄。金額的部分,與光緒17年(1891年)執照手寫國字金額不同,改為押印的方式,金額則同樣為銀1.0577兩。比對光緒15年至20年新竹縣正堂方給陳資雲家族執照,證明為同一塊土地的納稅證明。舊時徵收田賦,分上下二期,本件是在7月繳納的上忙。

由相關數字訊息判讀,顯示這段時間內陳資雲家族正常完稅及持有土地。然而,在日本統治台灣(1895年)後,土地納租制度面臨行政體制的交接期及收租制度的轉變,詳見明治35年至35年領收證書。建議閱讀相關文書〈光緒15年9月新竹縣正堂方給陳資雲上忙納戶執照〉、〈明治30年1月陳資雲領收證書〉等系列清代執照及日治領收證書。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王裕惠; 林楷恩; 羅烈師
  • 創作者
    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27.4*23.9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縣史館
  • 材質
  • 時間分期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竹縣芎林鄉石壁潭 (121.101307, 24.749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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